2026年6月3日,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下称《逮捕质效标准》)、《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下称《起诉质效标准》),并结合最高检公众号文章《“诉与不诉”的慎重抉择》中的案例对质效标准开展研讨。全体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原原本本学
吃透新标准
会议采取“领学+解读”方式,由专职检委逐条领学,重点围绕文件中关于证据审查、充分说理、社会危险性评估、起诉必要性把握等关键节点进行解读,并进一步明确刑事案件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标准,特别是对于案件事实、证据的疑点,仍有查证空间的案件,要用好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等手段,充分履职,在“诉与不诉”中作出慎重选择。参会检察官助理结合协助办案的实践谈体会、提问题,专职检委一一答疑解惑。担任检委会委员的党组成员结合工作讲要求、提意见,实现从领导班子到部门合力推动对《逮捕质效标准》和《起诉质效标准》理解从纸面走向案头,从理论走向实践。
学深悟透是前提
落地见效是关键
《逮捕质效标准》和《起诉质效标准》不仅是办案的操作规范,更是检验检察履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标尺,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供了更为清晰、更加量化的操作指引,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会议就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站稳政治立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扣市院“11351”工作思路和区委重点工作部署,依法充分履职,规范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案件中涉及的重大敏感案件、重要监督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主动担当作为,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保持打击与保障并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适用逮捕、起诉等检察措施,加强对涉企案件的诉讼监督,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托“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多角度、全方位守护好绿水青山。
三是聚焦监督质效,深化四大检察监督履职。以“监督质效提升”大讨论为牵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分类施策、分段推进,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提升办案质效和监督质效。注重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强化上下一体联动,加强内部衔接配合,实现线索互通,监督互动,一体推动监督质效提升。
四是锤炼过硬本领,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坚持严管厚爱,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压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压实院领导“一岗双责”,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规范履职的良好生态。以培养优秀公诉人能力建设为牵引,全面提升干警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和出庭指控能力,加强多岗位锻炼和多条线教育培训,打造“全科型”检察官。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注重在一线挖掘、培育典型案例,以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办案能力螺旋式上升。
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专题学习为新起点,持续深化对《逮捕质效标准》和《起诉质效标准》的实践运用与探索,特别是准确把握好刑事案件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标准,不断推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干担当和过硬业绩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