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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凝心聚力话良策 守护百姓“烟火气”——营子区检察院召开城乡集市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磋商会
时间:2026-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规范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从源头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7月2日,营子区检察院就城乡集市食品安全问题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会议邀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共商集市食品安全治理良策。

会上,检察机关结合前期调查情况,通报了辖区城乡集市食品小摊点经营中存在底数不清、备案不全、监管薄弱等具体问题。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读了各行政机关在食品小摊点生产经营活动监管等方面的履职依据,厘清并指出当前监管工作短板。与会各方围绕责任分工、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及闭环整改等方面展开探讨,并就提升执法能力、细化监管举措达成共识,为后续问题排查、规范整改、常态监管提供依据。

针对检察机关通报的问题,城管部门从城市管理专业角度发表了意见,表示将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划定食品小摊点经营区域,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和周边环境卫生,在法治框架下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市场监管部门从食品安全监管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将推动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全覆盖,采取有效措施对问题摊点依法处理,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机制,从严维护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各镇街从落实属地责任角度出发,将全面摸排辖区摊点底数,建立动态台账,推动落实食品小摊点审核备案,协助、支持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监管,织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下一步,营子区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全面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聚焦食品安全领域“民之所向”,能动履职,靶向发力,用法治力量高质效守护百姓身边浓厚的“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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