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15年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5-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5日在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淑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推进平安矿区、法治矿区和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认真落实区委反腐败斗争部署,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共立案侦查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范有毅(正处级)涉嫌受贿、平泉县政协原副主席刘青云(副处级)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贿赂案件中大要案比例为89%,涉案人员全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占66%,全年查办案件数量、涉案人员级别、人数及涉案金额创近年来新高。已有6人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损失830余万元,追缴流失的国有土地24.294亩。

(二)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全年共完成预防调查2次,提出检察建议2件,提供预防咨询71次。对3个国有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立项预防,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05次。根据预防工作发展需要,在全市率先建立预防诫告制度,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发生职务犯罪大案、窝案、串案、职务犯罪多发以及存在较大职务犯罪风险隐患的单位进行预防诫告,使我区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该项制度已被市检察院在全市推广。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团,在金融、行政执法等系统开展宣讲5次。通过检察建议、预防年度报告等形式,主动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我院提交的《预防年度报告》以及《关于加强矿山生产安全监管的建议》、《关于加强对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调查报告》被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先后批转。

二、精确打击和有效疏解相结合,大力推进平安矿区建设

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建设平安矿区的重大部署,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对犯罪嫌疑人王福兴涉嫌故意杀人等重大刑事案件做到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55人,刑事案件的批捕正确率、公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

(二)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严格司法与人性司法相结合,按照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实现当事人相互谅解、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的原则,综合考虑情、理、法等因素,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刑事案件,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全年对5人分别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实现案结事了。果断处置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对8名围堵国家机关、无理闹访人员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提起公诉,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三)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一是积极服务矿区经济发展。制定了《服务和保障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意见》,制定21项服务措施,通过任务分解、部门领办、定期督导、按时销账,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工作。聘请了25名信访联络员和2名信访督察员,通过党组成员包镇、科室包村,实现对辖区内4镇、15个行政村涉农检察工作的全覆盖。通过带案下访、入户走访、联合接访等形式,及时调处和化解民间纠纷,维护农村稳定。三是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在校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联合团区委走访服刑罪犯家庭,为6名家境贫困的服刑罪犯子女各提供500元助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三、深化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进法治矿区建设

认真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追捕1人,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1件,追捕追诉率均居全市前列。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纠正违法17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并被采纳1件。通过会签《办理危险驾驶案件量刑规范》、《鉴定人出庭工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

(二)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为适应民诉法修改后对民行检察工作新要求,切实履行好新增法律监督职权,主动提请区人大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区人大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审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为民行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推动《决议》的贯彻落实,我院与法院会签了《关于对民事行政诉讼、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与财政、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会签了《关于维护行政监管秩序和国有资产良性运行的办法(试行)》,就依法实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开展督促督办、督促起诉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和方式,使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维护行政监管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年共完成市院交办案件4件,其中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监督强制执行活动2次,办理督促收缴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事项8件,涉及金额约1400万元,追缴工作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中。

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强化外部监督。严格遵守宪法,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完善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开通官方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建成检务公开大厅,全年共办理各类公开事项47件次。

(二)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以案件统一应用系统为平台,实行案件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督办,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违规违法情形,实现了对案件的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确保了所办案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超期办案、违法办案。

(三)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高检院制定的《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使规范执法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职业自觉。全年无办案事故、无执法瑕疵、无群众投诉,率先通过全市检察系统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验收。

五、坚持教育、监督、管理、培训并重,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在检察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纠正“四风”及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纪律作风管理考核办法》、《贯彻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等制度,通过指纹机签到、典型案件通报、检风检纪抽查等方式,强化对干警纪律作风的管理,做到从严治检,一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

(二)扎实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组织各类业务培训21期,着力提高检察人员履职能力。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检察长和副检察长直接办理、领办、督办案件24件。在全市首建辅岗实训制度,为年轻干警搭建全面提升素质和展示才华的平台。有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个人一等功,3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专门型人才。在2014年初省委政法委委托专门机构进行的社会满意度调查中,区检察院在全市检察系统中名列第一。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客观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办案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常规工作多,特色亮点少,整体工作优势不明显。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八届五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围绕矿区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服务大局。充分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生态优化、民生改善、平安法治”主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区委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为矿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推进法治鹰城建设。强化担当意识,积极顺应和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新期待,严肃查办和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紧紧围绕平安矿区建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三是不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从源头上防止司法不公问题发生。

四是切实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打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引导和教育检察人员严守职业道德,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工强农富、宜居宜游、平安和谐”美丽幸福鹰城建设目标做出新贡献! 

公益诉讼
干警风采
鹰城检察
鹰城检察
官方微博二维码
官方微博二维码
官方微信二维码
官方微信二维码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营子镇河北村    电话:0314—5011567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