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检察院人员名单(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
任命:
李怀民同志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冯俊录同志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存良同志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检察院人员名单(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3日表决通过)
任命:
于立涛同志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3、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检察院人员名单(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表决通过)
任命:
王庆余同志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史云志同志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4、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检察院人员名单(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表决通过)
任命:
张铁雷同志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5、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检察院人员名单(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
任命:
杨蕾同志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余文侠同志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6、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免检察院人员名单(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表决通过)
任命:
杨蕾同志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