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第十六次全国检察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法律监督基本定位,始终从有利于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出发去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更好发挥检察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结合第三检察部职能和本院实际,要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必须多维发力构建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新格局,推动研究成果向服务决策、指导办案、赋能治理的实际效能转化,从而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和法治保障。
一、深化理论研究与检察办案融合赋能,推动监督能力由“经验履职”向“专业履职”升级
检察理论调研是破解基层监督难题、统一办案尺度、补齐履职短板的有效支撑。法律政策研究要坚决摒弃“重写作、轻运用、重成果、轻转化”,坚持问题导向、实务导向、监督导向,推动理论研究深度融入办案一线、紧贴法律监督实践,以高质效调研成果赋能法律监督规范化和专业化。
一是健全培育体系,激活理论研究动能。立足全院队伍建设实际,构建覆盖课题立项、过程管理、成果选送、激励保障、人才培养的全链条调研工作机制。动态建立理论研究调研人才库,通过领导带头调研、骨干结对帮带、检校共建联动、实战岗位练兵等方式,分层分类培育专业化调研队伍,引导干警在办案中研究、在研究中办案,全面提升综合法律监督履职素能。
二是紧扣中心大局,聚焦法律监督重点选题。精准对标最高检、省市院年度调研重点课题,紧贴基层检察监督工作实际,统筹做好课题申报、专题调研、征文研讨、问题攻坚等工作。坚持围绕四大检察监督中的薄弱环节,紧盯新型疑难复杂问题、办案堵点、社会治理共性问题精准选题,确保调研工作始终服务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运用,理论调研和法律监督有效联动。要把成果转化作为调研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坚持从办案一线找课题、从监督短板找方向、从治理难题找切入点。积极将优质调研成果转化为集体决策参考、业务办案指引、监督工作提示等,有效破解法律适用不统一、监督标准不规范、履职路径不清晰等实务难题,真正实现以调研成果辅助办案、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二、抓实检察建议闭环管理,推动监督质效由“程序办结”向“实质治理”跃升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深化全面履职的重要抓手。法律政策研究要以重质量、重实效为导向,持续提升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和社会治理效能,推动法律监督工作从程序性办结向实质性治理深度转变。
一是以统筹规范强精准。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研究室的审核把关职能,健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审核、备案审查、动态通报工作机制,统一制发标准、规范制发流程,坚决杜绝空泛化、模板化、凑数化检察建议。对标上级典型培育标准,聚焦辖区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弱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精准筛选监督切入点,精心培育可示范、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品检察建议,实现“制发一件、治理一片、规范一方” 的监督效果。
二是以质量评查促提升。坚持质效并重、以质为先,常态化开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项质量评查,逐项排查事实支撑不足、问题剖析不深、整改举措不实、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总结短板弱项并督促整改。坚持立足办案找线索、透过个案看共性,深挖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精准提出靶向治理对策,以高质量建议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持续提升法律监督专业度和公信力。
三是以闭环落实见实效。牢固树立“监督重在落实、治理重在见效”理念,健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送达、督办、整改、回访、评估全链条闭环机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重点监督事项,积极争取治理支持;常态化与被建议单位沟通会商,协同推进问题整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整改评估,凝聚多元共治合力,切实推动检察建议从 “纸面落地”变为“治理见效”。
三、强化案例培育运用,推动监督标准由“分散粗放”向“统一规范”转变
典型案例是提炼司法规则、统一法律适用、规范监督履职的重要载体,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最直接、最鲜活的法律实务“教材”。法律政策研究室应持续转变工作理念,通过系统化培育、常态化运用、深层次赋能,有效规范全院法律监督。
一是主动统筹谋划,夯实案例培育基础。充分发挥案例挖掘、筛选、培育、报送、指导职能,对照上级案例发布规划和培育标准,建立常态化案例线索摸排、动态储备机制。全面梳理全院办案亮点、监督特色、治理成效案件,主动发掘具有典型性、新颖性、指导性的优质案源,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营造全员重视案例、全员参与培育、全员学习运用的浓厚氛围。
二是全程协同培育,提升案例示范价值。前移案例培育关口,改变事后整理、被动编撰的工作模式,构建条线协同、全程共创的培育格局。对重大疑难、新型特色、治理成效突出的案件,法律政策研究室提前介入、同步跟进,与业务部门共同提炼监督要点、梳理裁判规则、总结治理经验,打磨案例亮点、提升案例质量,力争让每一件典型案例都具备可参照、可借鉴、可推广的监督指引价值。
三是深度学用转化,释放案例监督效能。坚持以案例规范办案、以案例统一尺度、以案例提升监督,将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纳入全院党组会、检委会学习、检察官联席会、业务培训的必学内容。全面系统提炼案例蕴含的法律适用规则、证据审查标准、争议化解方法、监督履职路径,转化为全院干警通用的办案指引和监督规范。同时依托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讲好基层检察监督故事,实现法律监督、社会治理和法治宣传多维共赢。